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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来到车边上,John吹了一声口哨:“哦,cool!”他冲洛溪眨眨眼,主动站在后排:“我坐后排,我是相当自觉的。”

秦颂原本心情有点小不爽,对这个始作俑者,更是看不顺眼,闻言挑眉:“自觉不是应该自己打车?”

John一脸惊恐,大声嚷叫:“不要啊,秦总,你不能抛下我。”

秦颂在众人的为观众面色如常地启动了车门,洛溪距离他近,倒是留意到他的手在一瞬间紧握成拳。毫无危机意识的John还在嚷:“我不管,你得对我负责到底。”

秦颂一脸冷漠地看着他,目光冰冷跟看一件死物一样,薄唇轻启,吐出两个字:“闭嘴。”

这效果实在太厉害了,原本还作天作地的John就跟被点了穴一样,瞬间就乖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洛溪一点都不同情他,揉着太阳穴,心想:一物降一物啊。不过也就秦颂有这个本事,寻常人遇到John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无厘头人士,肯定多数都凌乱了,毕竟他可是傻□□啊!

John看他们两个都上车了,也不敢动,而是在原地小心翼翼地探头探脑,跟着又蠢又傻的大狗一样。

洛溪提醒:“快上车。”

John马上得意忘形地坐到车里面,四下看了看:“我也要拥有这么一辆车。”

秦颂:“先把欠我的两百万还了。”

John马上装死。不过他也仅仅是安静了一会儿,很快就不老实了,装模做样地感激涕零:“老板,你居然亲自开车接我,我实在太感动了。你对我真是太好了。真是第一好老板,当然如果你不介意……”

“什么?”

“不介意你这车让我开一会儿?”

秦颂从后视镜里面扫了一眼,目光飒飒地刺过来,带着侵略的意味:“中国有一句话,车子如老婆,你说我能不能让你开?”

John一脸迷糊。

秦颂:“我再教你一句,在我们这里,千万要记住一件事情,离那些有主的远点。”他说的话太有内涵,洛溪转头看他,心怦怦直跳,这通身的王霸之气简直闪瞎她的双眼,但是她好喜欢,怎么办。

可惜,John似乎并没有理解他的深意,只是很遗憾地叹口气:“好吧,只能等我自己买了再开吧。”

车子路过广电总部大楼的时候,John贴着窗户啧啧称赞:“哇,设计这个的真是个天才。”洛溪曾经对这个被誉为全世界十大建筑奇迹的大楼有很大的心里阴影,总觉得自己的审美遭到了权威的鄙视,今天听到John的话,再一次的对自己产生了质疑,我真的懂得美,理解美,欣赏美吗?但是转念想到,John那件衣服,又觉得很是安慰,最起码说明我跟傻/□□不是一个欣赏层次水平的。

想到John这件彪悍的衣服,洛溪最终还是没有忍住:“我有一个问题,John你这件衣服是哪里来的……”

John得意洋洋地说:“是不是很好看,我专门问了网友,自己设计的。”

你确定你那位网友不是在耍你,洛溪好奇:“你知道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吗?”

John点头:“当然,就是我很酷的意思,我看你们国家的人很喜欢用这个词语,我有专门在脸书和论坛研究过,而且看起来很流行。”

洛溪从后视镜里同情地看他一眼,她相信,John所谓的研究肯定没有带上脑子。

为了表示对John的欢迎,秦颂不但亲自接人,甚至还带他去吃了美味的中餐。

地点就是秦颂投资的由他的好基友孔阳当老板兼大厨的饭店。洛溪听到能去那边吃饭,还是很高兴的,毕竟那里的味道确实不错。

不过等他们过去的时候,发现孔阳一身狼狈地站在大门口,脸上是黑的,头发是炸开的,浑身上下乱七八糟,总之是惨不忍睹。

孔阳这会儿见到洛溪,也管不上搭讪了,他哭着脸说:“老四,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厨房炸没了。”

秦颂:“怎么会炸?”

孔阳哭丧着脸:“我在实验一道新菜,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就炸了。”

洛溪:“你是在炒菜,还是在玩□□啊?”

孔阳:“小洛,知道为什么我的菜那么好吃吗?那是因为我敢于尝试,不怕失败,神农尝百草,而我每一道菜都会尝试成百上千种的烧制方法才会确定最好最适合的那种。”

洛溪没想到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一脸的佩服。

孔阳终于忍不住笑出来,对秦颂说:“老四,我靠,她居然信了,我的天,她是白痴吗?”

洛溪咬牙:“你再说一遍。”

孔阳哈哈大笑:“不逗你了,不过,今天我这可没法招待你们了。”

秦颂皱眉,洛溪也觉得相当遗憾。

秦颂:“要么,烧烤。”他转头看向洛溪,洛溪点点头,觉得这主意不错。

John从边上的枫树边上走过来,看着孔阳,由衷道:“哇塞,酷!”

孔阳这时候才注意到他们是一行三人,而那个不认识的外国人身上的衣服,他眼睛发直。好一会儿才惊叹道:“牛/逼/啊!”

这里本来就是饭店,虽然厨房炸了,但是该有的还是有的,而且物资还很齐全。

孔阳很有经验,手脚麻利地把架子搭好,加了炭以后,很快就烧着了。

洛溪动手能力差,只能做伸手党,等着他们投喂,让她意外的是秦颂的手艺居然还不错。她看着秦颂熟练的样子很是奇怪,大少爷究竟是什么时候练就的这一技能。不过,秦颂也只烤了一会儿,最后只有孔阳一个人在忙碌了。

夜风出来,吹起一阵炭火,孔阳被烟熏得泪流满面:“太可恶了,你们不给钱也就算了,还一直奴役我,我到现在一片肉都没有吃到。”

他们吃了很久,炭火一直烧着,把大家的脸都映得红彤彤的,当然也把这寒凉的夜烘得暖洋洋的。

“良辰美景奈何天,有酒有肉有姑娘。”孔阳喝了一口啤酒,“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还复来。”

洛溪:“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大学真的是自己考上的?”

孔阳:“这你就不懂了吧,这叫创新。”他看向John,“大设计师,你说对不对。”

John根本不懂,被点了名以后,一脸迷糊地松开咬着的鸡腿,随后像是明白过来,咧着嘴:“吃了吗?”这三个字,说的字正腔圆,显然练习了很久。

孔阳很不解,看向洛溪很肯定地说:“他真的是傻/□□吧。”

作为教John这三个字的师父洛溪,这会儿只好装傻。

孔阳拍拍手,忽然想到了什么,冲进了屋里,一会儿搬出来一样东西。洛溪定睛一看,居然是吉他。

秦颂也看过来了,孔阳冲他挑挑眉:“前两天一位客人忘在这里的,试试?”

秦颂不做声。

孔阳把吉他塞到了他的手里,吹了一声口哨:“老四,来一曲。”

洛溪震惊地看向秦颂,就见他放下啤酒,调了一下音,手指撩过琴弦,跳动的音符如同有了生命一样如同流水倾泻出来。

孔阳打着拍子,在边上哼唱。

头顶的太阳

燃烧着青春的余热

……

洛溪知道这首歌,是一位民谣歌手作词作曲,非常好听。

她静静地看着夜色中弹着吉他的男人,清隽的面容在月色中仿佛降落在人间的天使,他专注地看着吉他,安静的样子便成了世间最美的梦境。洛溪崇拜而眷恋地看着他,这样的人多接触一分就更爱一分。

他如此的优秀。

大概,真的只有生孩子是他不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