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想法,我不得不拿出上学时学习的劲头,仔细的研读书中每一个字每一个词。
直到天光大亮,我的视线依旧没有离开过书本。当初晨的阳光透过帘子照射在我的脸上,炽热的阳光晃过我发酸的眼睛,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一个姿势坐了好几个小时了。
将书放下,伸了个懒腰,这才发现盘坐在沙发上的腿已经麻了。
那种又麻又痛的感觉,相信每一个人都体验过,真的不是一般的酸爽。
我不断的揉搓着双腿,眼角余光便瞥到迈着轻缓猫步走过来的南坷。
“还挺用功的嘛!不过……你确定画符的笔是用这笔?”
看着散乱的纸上,勾勒的符文,南坷错愕的看着我。
我顿时一愣,放慢手下的速度,不解的问:“那用什么笔?”
这书上没有写啊,奥,对了,电视上有演过。刚说完,我就想起电视上的画面,一拍脑门,有些懊恼。
南坷深度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找错人了。它斜昵着我有些嫌弃的说:“这世上,估计用圆珠笔画符的也就你一个!”
这符若是管用,那才奇怪了呢!
“要用毛笔,当然若是好的毛笔也会为符纸的功效增分。当然,也不是用墨水,而是用朱砂,朱砂!你懂吗?”
“知道了!”我大喊一声,不耐烦的道。干嘛用一副‘你是白痴’的眼神看着我,真是一只讨厌的黑猫。
“我是怕你以后遇上鬼,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竟然用圆珠笔画符,爷也算长见识了。”
南坷摇头晃脑的,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气的我牙根痒痒。